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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招标项目采购中,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容那些不可以变更? 留言时间:2023-03-15 11:14:36
[答复]: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这些内容都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咨询类型:其他回复时间:2023-03-15 14: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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